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中共湖北省委 湖北省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

  ﹙二〇一一年一月十二日﹚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中发〔2011〕1号)精神,抢抓重大机遇,深化水利改革,加快水利发展,充分发挥水利在促进全省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式发展中的支撑保障作用,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特作出如下决定。

  一、认识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

  (一)全省水利面临的新形势。经过新中国成立6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省水利建设成就巨大,已成为全国重要的水利大省。水利为全省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环境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必须清醒地认识到,我省水利有优势,也有忧患,仍然面临严峻的形势。全省防洪薄弱环节突出,长江、汉江防洪保护圈没有完全形成,中小河流防洪标准低,湖泊堤防基础差,分蓄洪区建设和山洪灾害防治滞后,水库涵闸泵站病险多,洪涝灾害依然是我省的心腹大患;降雨时空分布不均,水土流失严重,水生态环境严峻,水资源供给矛盾依然是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瓶颈;农田灌排体系不全,灌排设施老化失修,农田灌溉水利用系数和排涝标准明显偏低,农田水利建设滞后依然是影响我省农业稳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关键因素,水利设施薄弱依然是我省基础设施的明显短板,加快水利建设刻不容缓。

  (二)新形势下水利的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水利是现代农业建设不可或缺的首要条件,是经济社会发展不可替代的基础支撑,是生态环境改善不可分割的保障系统,具有很强的公益性、基础性和战略性。加快水利改革发展,事关农业农村发展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防洪、供水、粮食安全乃至经济、生态、国家安全。我省实施“两圈一带”发展战略、构建促进中部地区崛起重要战略支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须抢抓重大政策机遇,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对水利工作科学定位、统筹谋划、全面部署,凝聚全社会力量,以积极进取的态度,加快推进水利改革发展。

  二、明确水利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三)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坚持“民生优先、统筹兼顾、人水和谐、政府主导、改革创新”原则,始终把水利作为基础设施建设的优先领域,把农田水利作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任务,把严格水资源管理作为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战略举措,注重科学治水、依法治水,突出防汛抗洪中心、粮食安全大局、民生水利重点、生态水利方向、改革创新动力,不断深化水利改革,进一步增强应对有力的水旱灾害防御能力、合理高效的水资源配置能力、环境良好的水生态保护能力和科学规范的水利管理能力,促进水利可持续发展,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湖北特色的水利现代化之路。

  (四)目标任务。力争通过5—10年努力,基本建成四个体系,从根本上扭转水利建设明显滞后和保障能力薄弱的局面。一要基本建成功能完善的防汛抗旱减灾体系。长江、汉江综合防洪能力分别达到防御1954年型、1935年型洪水标准。主要支流、规划内中小河流重要河段和重点湖泊防洪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完成山洪灾害易发区水文、气象、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系统建设和重点山洪沟治理。重点蓄滞洪区能够正常运用。武汉、荆州、黄石等重点城市防洪能力达到长江总体防洪标准,主要防洪保护区防洪排涝能力达到国家标准。全面完成病险水库、大中型病险水闸加固。30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得到有效整治。二要基本建成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体系。“十二五”期间,全省年用水总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达到国家要求的控制标准。全面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问题,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村村通”。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区和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5以上;基本完成泵站更新改造任务,平原湖区超过70%的农田易涝面积达到十年一遇排涝标准。三要基本建成水资源保护和水生态健康保障体系。主要江河湖库水生态明显改善,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70%以上,城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全面达标。有效管理地下水。重点区域水土流失得到有效治理。增加小水电装机容量,实施中小水电站增效改造,加大水电新农村电气化县建设力度,解决农村居民小水电代燃料问题。推进水利血防建设,2013年全省疫区达到血吸虫病传播控制标准。四要基本建立适应科学发展的水利管理体系。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基本建立,水利投入稳定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水资源节约和合理配置的水价形成机制基本建立,水利工程良性运行机制基本形成,依法治水管水的能力显著提升,水利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高。

  三、把握水利建设的重点任务

  (五)实施“两江”防洪保安工程。全面完成长江、汉江堤防加固和河势控制工程建设。实施荆南四河、沮漳河、汉北河、府环河等主要支流堤防加固。加强重点蓄滞洪区工程建设,建成洪湖分蓄洪区东分块工程、荆江蓄滞洪区、杜家台蓄滞洪区分蓄汉江不同量级洪水工程,推进华阳河等蓄滞洪区建设。进一步巩固平垸行洪成果。加强重点湖泊综合整治。加强城市水利工作,提高城市防洪标准和排涝能力。